行驶证是车辆上道路行驶和办理多项车驾管业务的重要证件。发现遗失后,不要用照片、复印件或自行打印件替代,应尽快申请补领,并留意旧证作废、车辆状态和邮寄领取安排。
确认是遗失还是信息错误
证件确实找不到属于补领;证件仍在但姓名、识别代号等内容错误,属于登记信息更正,两种业务的证明材料不同。
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
现行规定要求机动车登记证书、行驶证灭失、丢失或损毁的,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换领。
基础材料以身份证明为核心
申请时应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。单位车辆还要准备营业执照等单位身份证明、盖章委托书及经办人材料。
审核通过通常一日内补发
车管所审查证明凭证,收回损毁的行驶证,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或换发。线上申请、邮寄时间和网点安排以属地公告为准。
旧证找到后不能继续使用
补领、换领后,原行驶证依法作废。后来找回旧证也不能混用,以免在检验、过户或执法核查时出现证件状态冲突。
绿本同时丢失要另外处理
机动车登记证书俗称绿本,其补领要求可参考汽车绿本补领流程;不能把行驶证补领当成绿本补领。
办结后逐项核对信息
收到新证后核对号牌、车辆识别代号、所有人和使用性质。发现差错按证件信息更正办法处理,联系方式变化则参考车主信息备案指南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