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房产为贷款或其他债权提供担保,签完合同并不等于抵押权已经设立。对依法需要登记的不动产,抵押权通常自登记时设立。办理前应把权属状态、申请主体和合同内容核对一致,避免因材料矛盾反复补正。
一、谁来提出申请
抵押权首次登记一般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。抵押人是提供房屋的一方,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或其他债权人。委托代理办理时,还要按当地要求提交授权委托和代理人身份证明。
二、哪些房产可以抵押
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等可以申请抵押登记。房屋与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权利原则上一并抵押。权属不清、依法被查封或法律禁止抵押的,不应贸然签约。
三、核心材料有哪些
通常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、不动产权属证书、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。抵押条款写在主合同中的,可按受理机构要求提交相应合同文本。材料名称和是否需要线上核验,以不动产所在地办事指南为准。
四、合同要核对什么
重点核对抵押人、抵押权人、债权金额、履行期限、担保范围、不动产坐落和单元号。证号填写容易混淆,可参考不动产权证号填写说明。
五、登记流程怎么走
一般经历申请、受理、审核、登簿和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。部分地区支持银行端或网上联办,但线上提交并不免除真实身份、真实意思和权属状态核验。
六、登记完成如何确认
不要只看合同盖章或放款记录,应核对登记证明、登记簿中的抵押权人、担保范围和顺位。电子证明的使用与核验方式可结合电子不动产权证验真方法了解。
七、常见风险提醒
借款合同、抵押合同和登记内容不一致时,应先更正再使用;共有房产还应依法处理共有人的意思表示。具体收件清单、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存在地区差异,提交前应咨询当地登记机构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