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产登记为夫妻共有、家庭共有或多人按份共有时,任何一名共有人都不应把整套房屋当成个人财产单独抵押。办理前要先确认共有方式、登记份额和共有人之间的约定,再判断由谁申请、抵押范围是什么。
一、先看登记簿的共有方式
共同共有通常不区分具体份额,按份共有则会记载各权利人的份额。判断权利状态应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,不能只凭购房出资比例或家庭内部说法。
二、整套共有房产如何抵押
共有不动产办理涉及处分的登记,一般需要全体共有人共同申请,但法律规定或共有人有效约定另有安排的除外。抵押权人也会核验每名权利人的真实意思。
三、按份共有人能否抵押份额
按份共有人可以依法就自己享有的不动产份额设定抵押,并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登记。份额抵押不等于其他共有人的份额同时被抵押。
四、夫妻一方签字是否足够
房屋登记为夫妻共有时,仅由一方签署整套房屋抵押文件往往不足。即使贷款由一方使用,也应核对登记权利人、婚姻关系、授权文件和金融机构要求。
五、材料应怎样准备
除身份证明、权属证书、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外,还应根据共有方式准备共有人共同申请、授权或相关约定材料。首次抵押材料可参考房产首次抵押登记指南。
六、已有抵押怎样查
申请前应查询各份额是否已设抵押、是否存在查封或异议,以及抵押顺位。二次抵押与顺位问题可参阅房产二次抵押顺位说明。
七、签字前的风险提醒
不要在空白合同、用途不明的授权书上签字;抵押范围、担保金额和债务期限应逐项确认。家庭内部争议不能替代登记程序,复杂情况宜先咨询登记机构和专业法律人士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