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在建设、尚未完成房屋首次登记的建筑物,在符合法律和登记条件时可以申请抵押,但它与已取得完整房屋产权证的现房抵押不同。办理时要明确建设用地权利、工程范围、建设手续和担保对象。
一、什么是在建建筑物抵押
通常指以依法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相关土地权利,为主债权提供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。具体抵押单元和范围应能在材料中清楚识别。
二、申请主体是谁
一般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。开发建设主体、土地使用权人、主债务人不一定完全相同,应通过合同和权属材料把各方关系说明清楚。
三、需要核对哪些基础材料
除申请人身份证明、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外,通常还需建设用地权属材料以及能够证明工程合法建设、范围和进度的文件,具体清单以属地办事指南为准。
四、抵押范围如何写
抵押合同应明确建筑物位置、工程名称、幢号或可识别范围,并处理土地权利与建筑物一并抵押的问题。模糊写成“全部工程”容易产生范围争议。
五、预售和销售有什么影响
在建工程存在抵押时,预售、销售和后续办证应充分披露并依法处理抵押关系。购房人不能只看售楼资料,应核验项目登记、预售许可和房源限制状态。
六、建成后如何衔接
工程竣工并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后,应按当地规则办理抵押登记转换或变更,使登记对象与现状一致。抵押变更的基本逻辑可参考抵押权变更登记提醒。
七、融资前如何控制风险
重点查询土地和工程是否已有抵押、查封或权属争议,并核对抵押顺位。普通抵押与最高额抵押的区别可参阅最高额抵押登记要点。


